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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重庆市涪陵区引入乡镇街道干部担任法院执行“三员”!
作者:李红  发布时间:2019-04-30 09:36:41 打印 字号: | |
  4月26日下午,重庆市涪陵区委政法委和涪陵区法院组织召开引入综治网格力量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培训会。涪陵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本辉出席会议,全区27个乡镇街道政法书记及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涪陵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林劲松就目前面临的执行形势、引入综治网格力量参与执行工作的背景、意义等作了简要介绍。涪陵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钟就如何具体实施该项工作进行了详细培训。

  涪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小林现场逐一为27名乡镇街道的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颁发聘书,聘任其及辖区网格员为涪陵区法院执行事务协调员、信息员、调查员,负责协调辖区执行社会力量、收集执行相关信息、调查被执行人及财产状况。涪陵区法院执行局还为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一名联络人,对接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王小林院长从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法律规范、创新方法举措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引入第三方力量推进执行工作,事关政权稳定、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保障、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要将执行工作提高到政权工程、民生工程、法治工程的认识高度来对待。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党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实现的最终目标,涪陵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先行试点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工作,在区委领导下努力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三是大家在参与执行工作中要依法调查,严格执行法律程序规范和实体标准。四是要创新调查方法,注重情理、事理、法理三种方法的融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涪陵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本辉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引入综治网格力量参与执行工作是自上而下的工作,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该项工作也是政法战线职责内的工作,意义重大,事关人民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依法治国。二是认真对待,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不得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涪陵区法院每月定期将需要进行传统调查的被执行人名单上报区委政法委,由区委政法委按行政区域划分发到各乡镇街道完成,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在调查笔录上签字确认后反馈至区委政法委。三是强化考核,区委政法委将会同涪陵区法院定期对该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目标中运用。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涪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