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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丨高效调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获赠锦旗
作者:董瑞 冷莹  发布时间:2021-11-26 10:37:2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成功高效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获得各方当事人的点赞。为感谢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司法,申请人某集团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向特邀调解员卿岛赠送锦旗。

据悉,黄某系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黄某为偿还某典当公司当金、利息和综合服务费,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出售典当担保物。2021年5月27日,双方与买受人某集团公司签订了以总房价437.92万元购买黄某名下10套办公用房和7个停车用房的《协议书》,2021年9月30日,又与第三人曾某四方签订了《补充协议书》,约定某集团公司直接支付某典当公司黄某所欠当金、利息和综合服务费407.92万元,剩余30万元由某集团公司按补充协议直接支付给黄某。
在办理所购房屋过户过程中,因其中三套房屋被另案司法查封,不能在约定时间办理解押及产权过户,致使三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四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书》无法履行,各方经协商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某集团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退还购房款。

涪陵法院收到案件后,立案法官韩瑜本着尽力减少双方的经济损失为目的,阅卷后在征求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立即转入诉前调解,特委托“老马工作室”特邀调解员卿岛进行诉前调解并积极指导。

卿岛在深入了解案情后,认为各方均无违约故意,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向各当事人释法明理。对黄某与某典当公司,引导其从企业和个人的发展前景、整体经营情况为切入点,规劝其多方位考虑;对某集团公司则建议考虑其并无较大经济损失,是否可酌情少收或免收利息。

最后,他又从纠纷有效解决的角度出发,建议双方考虑今后合作潜力较大,且诉前调解并未产生诉讼费用,经过多番调解后,双方就自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原路全额退还购房款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涪陵法院坚持守初心、办实事、解民忧,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增量。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倾力化解矛盾纠纷,多方位开展调解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以来,涪陵法院已委派诉前调解案件4887件,调解成功2314件,调解成功率47.35%,有力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方便当事人更高效、更快捷的解决矛盾纠纷。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涪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