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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孙养统同志为涪陵区法院代理院长
作者:邹艳艳  发布时间:2021-12-27 10:51:43 打印 字号: | |

12月8日,

重庆市涪陵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八次会议召开。

会议全票通过并任命孙养统同志

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孙养统同志为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会上,


涪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景耀为


孙养统同志颁发任命书。


涪陵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新任命人员


进行宪法宣誓,


孙养统同志为领誓人。



 
责任编辑:贺小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