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陵法院执行干警收到了一封来自千里之外的特别快递——寄来的手写感谢信。而撰写这封感谢信的,正是因一起劳动仲裁纠纷而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应某。她的案件在执行立案一个月即全部兑现。
2021年末,应某在被执行人涪陵某食品公司的西安市场从事销售工作。后双方因劳动纠纷,应某向西安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次年2月,通过劳动仲裁后,该公司依旧不愿意支付劳动赔偿款并补缴相关社保。
收到网上立案后,涪陵法院承办法官通过联系申请执行人得知,4月中下旬正值西安疫情防控期间。考虑到申请执行人不便来涪协商办理案件相关事宜,承办法官遂主动引导申请执行人通过信函及微信等方式及时将手续和证据材料寄送至涪陵法院处理。案件经承办法官多次调解,被执行人最终同意当天支付相关案款进入法院专户。
案款有了着落,可补缴社保却有些困难,应某的缴纳地在西安,而被执行公司在涪陵。承办法官多次联系两地所在社保部门,积极引导被执行公司对接相关账户,并主动联系涪陵区社保中心协调缴纳事宜。
不巧的是,社保系统正在升级改造,而计算社保的重要依据年度社平工资亦未公布。考虑到多重因素的影响,承办法官最终通过引导当事人就该项目达成和解,以先期支付现金折现、后期申请人自行到当地补缴的方式推动了本案完全履行。
申请执行人在时隔2年后终于收到了自己的劳动款,而此案件仅仅在执行立案一个月后即全部兑现。收到案款的应某激动不已,在她的亲笔信中深有感触地写道,“多次调解,能让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结果表示满意,我认为难能可贵,涪陵区人民法院是涪陵区靓丽的一道风景线。”
群众说满意,才是硬道理。为民执行更是要事不畏难、责不避险,才能在“小案件”中展现司法的“大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