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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中法院党组成员曾毅到涪陵法院指导安全工作及“六专四室”建设“回头看”专项检查
作者:杨泽胜  发布时间:2022-08-15 10:40:16 打印 字号: | |

8月11日下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曾毅带领法警支队支队长蔡旭高一行到涪陵法院检查指导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安全及“六专四室”建设“回头看”工作。涪陵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朝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新妙、蔺市和法院机关实地察看了办公生活场所及疫情防控设施、安检设施设备、专用囚车、专用车库、羁押室、监控室、羁押通道、询问室、装备室、刑事审判专用法庭等,了解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情况,并对“六专四室”以及囚车信息化水平、使用运行等进行逐一询问,对水、电、气、消防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环节提出要求,随后组织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涪陵法院法警大队政委杨泽胜就警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人民法院安保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和重庆市高院《关于对全市法院“六专四室”建设回头看及人民法庭安保工作开展自查要求的通知》的执行情况向检查组作专题汇报。

吴朝清表示,涪陵法院根据市高法院的工作部署,及时全面进行了自查,并就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党组会专门进行了研究,并落实相关部门及时整改,但仍有可能存在自查不到的问题,我们将把今天检查组指示精神及时向党组汇报,今天参会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

曾毅在讲话中对涪陵法院安全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涪陵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人民法院安保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和重庆市高院《关于对全市法院“六专四室”建设回头看及人民法庭安保工作开展自查要求的通知》有关要求,党组高度重视、举措实在、行动迅速,充分体现出对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安保工作的领导支持;“六专四室”建设高标准完成,制度、培训、管理、运行使用都非常规范;警务管理精细、安保体系健全、干警作风优良,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针对自查和此次检出中发现的问题,曾毅强调:一是思想认识要更提高。针对近期疫情特点和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要及时制定方案,合理配置岗位和人员,细化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水、电、气使用管控,始终绷紧思想弦,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理念做好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安全工作。二是措施要更落实。要强化措施落实,不能流于形式,整改人民法庭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六专四室”建设,拓宽思路、积极改进,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整改要更到位。坚持查漏补缺,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四是责任要更加强。“守安全百日不足,出事故分秒有余”,要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心,提高责任意识、增强责任使命感,切实提高警务安全系数,增强警务安全保障服务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张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