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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服务“土特产”文章∣市三中法院与涪陵法院联合开展司法服务涪陵榨菜产业发展调研座谈会
作者:董瑞、余陈洋、吴富兵  发布时间:2023-03-23 10:39:4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了解涪陵榨菜产业发展司法需求,解决企业涉法难题,3月21日下午,市三中法院与涪陵法院联合在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会议室召开司法服务涪陵榨菜产业发展调研座谈会。市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蒙洪勇,涪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养统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前,调研组一行实地参观了涪陵榨菜历史文化陈列馆,详细了解榨菜历史文化、制作工艺、科技创新等情况,并走进榨菜智能化生产线,直观感受榨菜切分、脱盐、脱水、拌料、自动包装等流程。

座谈会上,涪陵榨菜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刘洁首先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产业规模、日常管理和公司经营等情况,提出了集团公司在产业发展中的司法需求。随后,辣妹子、国色食品、绿陵实业、洪丽食品、浩阳食品、天然食品等6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分别就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困惑进行了咨询,提出了当前急需的司法服务需求。

两级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就企业代表提出的职业打假、知识产权侵权、劳动争议等共性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现场提出了意见建议,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孙养统充分肯定了涪陵榨菜企业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涪陵法院将叫响做亮“服到位、零距离”涪陵营商环境品牌,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就服务榨菜企业,他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法院与企业一道对共性问题进行系统梳理,逐一回应;二是建立长期沟通交流机制;三是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制提供“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四是出台支持榨菜企业发展的司法意见,为榨菜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蒙洪勇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两级法院有责任为涪陵榨菜行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为榨菜企业的生存、发展、壮大保驾护航。就下一步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护航经济发展大局。两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与地方党委政府同频共振,切实帮助榨菜企业纾困解难,为涪陵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是立足审执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两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危害企业发展的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要妥善化解涉农企业民商事纠纷,尊重意思自治、强调契约精神、提倡诚实信用、鼓励公平竞争。要共同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助力企业绿色发展。要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三是加强沟通联动,确保司法服务落地见效。两级法院要以问题为导向,为企业积极提供精准高效的“点餐式”的法律服务。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梳理总结企业涉诉涉法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规避风险。要加强与党委政府的配合联动,共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还邀请市人大代表潘晓江、董瑞,涪陵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科长彭彪出席并发言。市三中法院民二庭庭长贺付琴、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陶米玲、执行局局长陈中林、民三庭副庭长李健,涪陵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盛子明、民二庭庭长张国、审管办(研究室)主任杨长煌、珍溪人民法庭庭长邓春波、综合办公室主任李江洪、执行局副局长周翼等陪同调研座谈。



 

责任编辑:涪陵法院